【消委會】首季31宗網絡遊戲投訴按年跌約2成 有投訴人13歲子花9萬買道具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4/17 11:26

最後更新: 2023/04/17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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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31宗網絡遊戲投訴按年跌約2成,有投訴人13歲子花9萬買道具。(iStock 圖片)

消委會今年首季接獲31宗網絡遊戲投訴,按年下跌約24%。有投訴人的兒子在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合共花費約9萬元,苦主不滿電子支付工具營辦商允許未成年人士開戶及付款,以及應用程式商店平台允許未成年人士消費。

目前香港並沒有針對網絡遊戲的法例,該會建議政府引入監管機制,確保消費者的花費能有合理的中奬機會。遊戲商亦要增加家長就子女使用帳戶的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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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訴人沒有為13歲兒子的智能手機帳號安裝家長監控功能,其後發現兒子在數款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於20天內合共花費約9萬元,當中有約5.9萬是其兒子使用A公司的電子支付工具,透過B公司的應用程式商店平台,於不同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以及直接於C公司營運的手機遊戲中課金約3.1萬購買虛擬道具。

投訴人認為未成年人士未有成熟心智對消費行為負責,不滿電子支付工具營辦商A允許未成年人士開戶及付款及B公司允許未成年人士消費,遂向消委會求助。

A公司回覆稱,投訴人透露兒子曾經登入她的網上銀行帳戶轉帳至自己的電子支付工具錢包中。A公司的服務協議亦註明,未滿18歲的用戶若同意有關協議,代表已促使父母注意相關內容,父母將被視為已閱讀及同意協議條款,公司不會就未成年用戶於使用服務時遭受的任何損失負責,故不會安排退款。

在消委會調停下,B公司最終同意作特別處理,安排一次性退款5.9萬。其後投訴人亦向消委會表示,已獲C公司特別安排退款約3.1萬。

該會建議政府考慮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引入監管機制,對網絡遊戲的中獎機率、銷售手法、退款機制、未成年人士之消費保障等進行規管,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至於遊戲商方面,亦應該增加營運透明度,例如明確標示每個角色或商品的中獎機率,並引入「保底機制」,即倘若在指定時間內抽滿特定次數仍沒中獎,就可直接獲得某些項目,確保消費者的花費能有合理的中奬機會。

遊戲商亦要增加家長就子女使用帳戶的監管能力,例如設定交易金額上限或控制使用時限。帳戶的安全度亦要加強,例如增設「雙重認證」等登入方法,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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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麗娜